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MOU 簽訂對兩岸銀行業之影響


2009年11月16日兩岸完成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簽署,針對金融資訊交換、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及危機處置五大部分為簽署內容,開啟兩岸金融業互動合作之門戶,隨後於3月16日公布實施的兩岸金融三法,則進一步地規範兩岸金融業間投資與合作的管理辦法,然真正關於金融業前進中國之優勢及條件,係依後續與中國交涉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獲項目。
雖然金融MOU之簽訂似乎沒有立即帶來兩岸金融業互動上的實質進展,但是台面下鴨子划水的動作不斷,不時傳出國內銀行業加速佈局大陸市場及陸資有意參股國內銀行之消息。這些跡象都顯示在ECFA簽定後,兩岸金融業往來將更趨緊密,雖然國內金融業有機會搶佔大陸市場,但國內市場也同樣開放陸企來台,各自擁有機會及挑戰下使兩岸銀行業之經營環境將產生巨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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